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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驾驶酿车祸致7岁男童死亡 印裔罗里司机被控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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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23 03: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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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0日讯)于上周日在毒品影响下驾车,撞向新加坡休旅车导致7岁男童死亡的印裔罗里司机,今早被控3项罪名,他否认有罪,并获准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穆尼安迪或洪亚良(57岁)今早被押往新山推事庭面控,聆听华语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向承审推事诺法汀否认有罪。 首项控状指被告于本月16日晚上约10时10分,在新山百万镇沿海道路第2.4公里处,在毒品影响下驾驶罗里时,失控发生车祸,导致新加坡籍7岁男童莫哈末诺亚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条文(酒驾或吸毒驾车导致事故或伤亡)。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少10年至最高15年,和罚款最少5万令吉至最高10万令吉,吊销驾驶执照,且10年内不得持有驾照。 第2和第3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在同样情况下导致同车的2人,即44岁莫哈末凯鲁和38岁的丽娜受伤,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a)条文。 一旦罪成,将面对最少7年至最高10年的监禁,和罚款最少3万令吉至5万令吉,吊销执照至少7年。 主控官阿米拉要求法庭将每项控状保释金额定在1万5000令吉。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之下求情说,自己目前失去工作,先前担任送货员,每月收入2000令吉,需负担妻子及2名孙子的开销,因此请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推事诺法汀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且案件审讯期间不得骚扰案件证人,每月到警局报到,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吊销驾照至案件结束。 此案将于4月23日过堂,同时被告将向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寻求法律援助。 要看最快最热资讯,请来Follow我们 《东方日报》WhatsApp Chann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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