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阳江公布一批骗取社保基金案例。阳江市社保局提醒,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将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身份证 " 提前退休 "
李某,1965 年 8 月生,于 2007 年 7 月使用出生年月为 1948 年 8 月的伪造身份证件和相关档案资料办理退休,经当时的劳动部门批准退休后,在社保经办机构领取了养老待遇。
阳江市在核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疑点数据中发现,退休人员李某身份状态异常,涉嫌提供虚假身份证件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经查,李某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19.77 万元。李某对提供虚假身份证件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还了骗取的待遇。
同时,人社部门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罚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合计人民币 39.55 万元,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提供虚假证明骗取待遇
2016 年 10 月,刘某于家中病故,同月火化,但其家属未及时申请办理一次性死亡待遇。2020 年 6 月,刘某家属盗用他人火化证编号、死亡时间等信息伪造火化证,并提供虚假死亡证明,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刘某的死亡一次性待遇。
阳江市相关部门在核查死亡待遇疑点数据中发现,刘某家属涉嫌伪造火化证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经查,刘某家属多领刘某的养老金和一次性死亡待遇合计 10.68 万元。刘某家属对伪造火化证骗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事实供认不讳,并退还了骗取的待遇。
同时,人社部门对刘某家属作出行政处罚,罚处骗取金额二倍的罚款,合计 21.36 万元,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 针对违规领取的各项待遇,无论申领时间多久、领取跨度多长、追回难度多大,社保部门都会坚决追回多发待遇。" 阳江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欺诈骗保等行为不仅会使市民无法享受正常的社保权益,还可能带来巨大的法律责任。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民众,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合法享受社保待遇,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8 种常见的欺诈骗保行为
1. 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鉴定意见等方式虚构社会保险参保条件,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2. 通过伪造变造年龄、特殊工种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职工档案,或者冒用他人身份办理资格确认或者申领待遇等,违规增加视同缴费年限、获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条件,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3. 通过谎报工伤事故,伪造或者变造证明材料等进行工伤认定或者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提供虚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4. 通过伪造、变造就医资料、票据等,或者冒用工伤人员身份就医、配置辅助器具,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5. 工伤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通过提供虚假疾病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病历、报告、处方等就医资料或者医疗费票据等,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或者帮助他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
6. 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骗取工伤保险专项费用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
7. 已重新就业、服兵役等丧失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条件,但仍通过虚假承诺等方式虚构事实进行资格认证,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
8. 其他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金支出的。
来源:阳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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